2017-10-25 18:26:18 浏览数:0
根据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要求,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,引导党员统筹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,提高学习教育的参与率,确保教育活动实效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党员学习实行学院集中学习、支部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。其中,学院集中学习、支部学习实行考勤制度,由公司党委和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,定期公布考勤结果。
二、学院集中学习时间为周四下午,根据党委要求和学院实际需要可临时安排。各支部每月至少安排集中学习一次。集中学习要严格落实考勤制度,对党员出勤情况按“参加、未参加、请假”分类进行统计,填写《公司党员学习考勤表》并说明缺勤原因。
三、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和支部学习的党员,必须提前向公司党委书记和所在支部书记请假。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党员,视为无故缺课。
四、缺课党员要主动参加补课,补课由各党支部安排并填写《公司党员学习补课记录单》。
五、党员参加学习情况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当年度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:
1、无故缺课两次及以上者;
2、虽请假但未参加补课三次及以上者。
六、教师参加学院集中学习的考勤制度参照执行。
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公司党委